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市教委工作要求,依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20〕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工作安排
1. 切实加强在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涉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国际学院、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学院实习学生。
相关二级学院要在充分征求学生本人、实习单位和家长意见后,可暂停实习,服从当地人员流动管理安排。对坚持回家的学生,要及时与实习实训单位、家长沟通,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对于坚持要留岗实习的学生,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安排专人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对实习实训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疫情监测,教育引导在岗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尤其是需加强对在武汉长航实习同学的沟通与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
2. 立即通知已开展实习但适值假期目前尚未返回实习岗位的学生要推迟返回实习岗位时间
涉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药学院、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学院实习学生。
相关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协调,与学生沟通,所有已开展实习但适值假期目前尚未返回实习岗位的学生都要推迟返回实习岗位的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实习岗位。
3. 立即通知原计划近期开始实习的学生要延期实习
涉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国际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药学院、体育学院、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等学院实习学生。
对暂未开展但计划将于近期开始实习的学生,要立即通知学生及家长,延期实习,待疫情结束后,再开始实习。
二、工作要求
1. 二级学院院长为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本通知工作要求,确保管理到位,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疫情防控期间杜绝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往返学校,禁止在学校住宿。
2. 请各二级学院在按照本通知落实好相关实习要求后,撰写mansion88主页实习实训学生防疫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附件1)经二级学院院长电子签章后2月5日前报送孙冲处;并自即日起,将在实习期的学生(重点是在岗实习学生)状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内容,安排专人每日上午9点前对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统计,按学院汇总后填写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孙冲老师,电话:15703023514。
3. 各二级学院要服从大局、听从安排,不打折扣,主动担当作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学生实习实训等各项教学工作。对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瞒报漏报者,将报送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mansion88主页实习实训学生防疫管理工作落实情况.rar
附件2:mansion88主页实习实训学生防疫信息状态数据统计表
mansion88主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